许多年轻妈妈在给孩子选购化妆品时除了看重品牌外,就是有针对性的选择产品的功效,美白、保湿等功效,往往是越具体越好。殊不知,这些年轻妈妈的做法是错误的。本月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正式实施。新规规定,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美白、祛斑等功效成分不宜用。
4月9日下午,东昌路上一母婴用品店内,不少年轻妈妈给宝宝挑选化妆品。“外面越来越晒了,有没有专门针对三岁宝宝的防晒、补水用品啊?”市民赵女士边询问工作人员边在母婴店的货架上寻找防晒霜和润肤露。“怎么小孩子的化妆品种类也这么多,包装盒上的成分普遍都在20种左右。”面对琳琅满目的儿童化妆品,赵女士一时挑花了眼。
根据《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的规定,使用人群为年龄12岁及以下儿童的化妆品,凡是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的文字中或包装上的图案中注明“儿童用产品”字样的,均须按照儿童产品化妆品要求进行申报。这其中,新规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要求: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并关注其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选用的原料及技术应具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历史,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
新规定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诸多要求。那么市场上销售的儿童化妆品,是否都符合这一规定呢?记者走访市区部分超市、母婴店发现,市场上儿童用防晒霜、润肤露、洗面奶、沐浴乳、洗发水、护臀霜等用品一应俱全,品种数量等与成人用化妆品不相上下。其中有部分产品还打出了嫩白、保湿的旗号,并且这些儿童用品的价格普遍不低。
新规规定,儿童化妆品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等原料时,应该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然而,儿童化妆品中成分表的最后一项普遍是香精成分。工作人员及年轻妈妈均表示还不清楚这项规定。
儿童化妆品的成分普遍有20种,其中一款儿童润肤露的成分超过了30种。产品包装上标明配方含有甘油、油橄榄果油、棕榈酸乙基己脂、苯氧乙醇、香精等多种成分。
市人民医院皮肤科王英杰医生介绍,有些小病号就是化妆品引起的皮肤过敏,给孩子选择合适的化妆品很重要。
由于儿童和成人的生理结构不太一样,角质层相对较薄,有些产品对孩子的皮肤刺激比较大。王英杰说,儿童使用化妆品不当很可能引发皮疹,曾经有个年轻母亲抱着宝宝前来就诊,孩子满脸痘痘,经询问得知,母亲让宝宝抹了她的化妆品。还有一些孩子因使用儿童化妆品引起过敏症状。
年轻妈妈在选购婴幼儿化妆品时,不要过于看重产品的美白、去痘等功效。液体尽量要稀,婴幼儿护肤品一般含水量很高,涂在皮肤上很容易抹开,若有黏稠感,很容易堵塞宝宝的皮肤毛孔;渗透性要强,若给宝宝使用清洁类护肤品后,皮肤上有东西附着,就说明可能是这种产品不适合宝宝皮肤使用,或是产品本身就有问题;泡沫要少,泡沫多的产品有可能会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 信息源自:聊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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