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21 年 49 号《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中国和瑞士双方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使用新的原产地证书,证书所载的商品项数上限从 20 项增加至 50 项,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 出口方面,中国海关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将在 9 月 1 日起签发中方新版证书,停止签发旧版证书,9 月 1 日后企业申请更改旧版证书的,海关和贸促会将出具新版证书。进口方面,海关可接受 2021 年 9 月 1 日起签发的瑞士新版证书和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签发的旧版瑞士原产地证书。 |